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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关于202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实施方案

初审: 复审: 终审:陈君 发表时间:2020-09-25 浏览次数:


为了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颁发的《关于做好2020<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》和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《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新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及生源信息上报工作的函》,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公共教学部体质测试中心(以下简称体测中心)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0学年我校学生体质测试实施方案:

一、测试目的:

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,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;全方位了解学生身体形态机能和运动技能,充分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体质状况,为学校的体育教学与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。

二、测试对象:

2018级、2019级、2020级全日制在校学生

三、测试内容:

1、身高、体重(BMI);2、肺活量;3、坐位体前屈;4、立定跳远;5、一分钟仰卧起坐(女、引体向上(男);6、50米跑;7、800米跑(女)、1000米跑(男)。

四、测试时间:

所有测试对象的体测数据采集在20201210日前完成,1215日前测试工作人员将体测数据录入至体测系统。

五、测试地点:体测中心、体育课课堂

六、测试成绩及评定办法:

1、90.0分及以上为优秀,80.0~89.9分为良好,60.0~79.9分为及格,59.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。

2、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,满分为120分。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,满分为100分。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,即对成绩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,满分为20分;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,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,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。

3、项目权重分配如下表

测试对象

单项指标

权重(%)

大学各年级

体重指数(BMI)

15

肺活量

15

大学各年级

50米跑

20

坐位体前屈

10

立定跳远

10

引体向上(男)/1分钟仰卧起坐(女)





坐(女)

10

1000米跑(男)/800米跑(女)

20

注:体重指数(BMI)=体重(千克)/身高2(米2)。

七、测试方法(详见附件2)

1、所测项目中50米跑、立定跳远、引体向上(男)、仰卧起坐(女)、1000米跑(男)和800米跑(女)按体育教学班级测试,BMI、肺活量和坐位体前屈按行政教学班进行测试。按体育教学班进行测试由任课教师安排测试项目和时间;按行政教学班进行测试由体测中心安排测试项目和时间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2、按行政教学班测试时,必须使用本人的校园一卡通。

3、所有数据分别由机器或人工测试并记录。

4、肺活量、立定跳远、坐位体前屈测试项目每位学生原则上有2次测试机会。其余项目每人一次机会。特殊情况除外。

八、测试要求

1、各学院务必派专人密切配合,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,使每位测试对象都能认真参加并顺利完成测试。

2、测试前,必须认真阅读体质测试相关知识(见体育教材)。

3、测试穿着运动鞋服(穿拖鞋、高跟鞋等不适合运动者不予参加测试)。

4、按行政教学班测试项目时未携带校园一卡通不予测试。

5、测试过程中要遵守秩序,服从安排,保持现场安静,切勿大声喧闹,寻衅滋事者将按校规校纪予以处理。

6、严禁替代测试或作弊。如跑步过程中抄近道、漏圈等。一经查实,取消测试成绩,并上报学校做严肃处理。

7、测试完成时应现场核实本人的测试数据,如未核实均以体测中心数据为准。

8、联系方式:

体测中心:

    陈老师  13616878888(短号668888

    金老师  15869687201

校学生会体育部:

    张旦诚  15067702912

九、重要说明:

1、测试成绩为大学体育课程独立的0.5学分,是每个学生的必修学分。成绩将影响到个人的评奖、评优、评先以及毕业等,需引起重视。

教育部发布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规定,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,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;成绩达到优秀者,方可获体育奖学分。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,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,补测仍不及格,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,《标准》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。

2、本学年参加体育保健课学习的学生、退伍军人默认执行免测,以上两类学生的名册以教务系统为准,如学生自愿参加测试需向体质测试中心申请后方可得到相应成绩。

除上诉两类学生外,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,需填写(附件1.)温科院2020年度免于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(学校官网公共教学部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),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原件或复印件,申请表需由校医务室、辅导员和体育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后交至体测中心,经体测中心审核后方可执行免测。

所有执行免测的学生本学年体测成绩默认为60分,体测等级默认为及格。

3、本年度测试结果将于次年度在相关渠道公布。

4、对测试结果有异议的个人,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周内,至体测中心进行相关咨询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
十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

公共教学部体质测试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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