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部、处室:
为鼓励和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积极开展教学研究,深化教学改革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,并为新一轮省级、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做好准备,根据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》,学院决定开展2016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1.此次申报的成果奖须是2013年以来完成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成果。对于已获得过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,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,不能再次申报。
2.所申报的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,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,实施效果好,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具有原创性,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,具有先进教育理念,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、高职院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,在我院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。
2.具有较大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,取得较高认同度,在我院及兄弟院校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。
3.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,成果第一完成人只能申报1项。主要完成人人数一般不超过5个。
4.成果名称应准确、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,字数(含符号)不超过35个汉字。教学成果如为教材,在成果名称后加写(教材)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》以及5000字的教学成果总结报告(电子文档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四号、纸质材料一式3份)。
2.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(纸质材料一式1份)。
3.教育教学成果奖相关成果支撑材料 (纸质材料一式1份)
请各部门将上述教学成果奖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于2016年1月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,联系人:李上献(电话:88426373)。
附件:
1.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
2.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
温州科技职业学院
2015年12月15日
关于开展2016年度院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.zip